标题:劳动合同必须与社保缴纳证明的单位名称一致
你好:
天津办里积分落户,其中一项是:劳动合同与社保缴纳证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保持一致,为什么非要单位名称保持一致?我的工作单位是一家正规的外资企业,再天津没有分公司,由专门的人力资源公司代理社保缴纳,这是很多公司的模式,而且也在天津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也能开具社保代缴证明,这种情况为什么就不能证明在天津工作?
这个政策的定制直接把我们这群人排除在积分落户的名单之外了,对于这种情况,是否有解决办法?
你好:
天津办里积分落户,其中一项是:劳动合同与社保缴纳证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保持一致,为什么非要单位名称保持一致?我的工作单位是一家正规的外资企业,再天津没有分公司,由专门的人力资源公司代理社保缴纳,这是很多公司的模式,而且也在天津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也能开具社保代缴证明,这种情况为什么就不能证明在天津工作?
这个政策的定制直接把我们这群人排除在积分落户的名单之外了,对于这种情况,是否有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