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根据《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和《社区工作者待遇管理办法》要求社区工作者平均待遇标准不低于上年度本市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请问2016年十月份工资待遇是否调整呢?真心咱们城市希望能够按照文件,2016年进行调整社区工作者工资,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社区工作者待遇调整问题请其咨询民政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5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社区工作者待遇调整问题请其咨询民政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5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