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16-05-18

标题:金都花园小区物业违规收取停车费,侵占公共空间

金都花园小区对地上停车位收取50元每月停车位,但是今年年初,小区物业在小区公共道路上违规规划停车位,致使道路行车不顺畅,后来因为小区业主反映,物业将小区内公共道路上的停车位白线内写上“禁停”,来躲避小区业主反映侵占公共空间,变相收取停车费问题,关键最重要的是,小区道路本来就窄,路边再停上车,更造成小区内车辆行车不畅,还影响驾驶员视线,造成车辆交通事故。

金都花园现在对小区车辆的管理方式是:地上停车位每月50,地下停车位每月150,无车位停车每月40元,按小时计费每小时1.5元。那么问题是,没有车位的车辆停放在哪里?现在小区内车辆车位已经基本全部出租,无车位停车的车辆交钱后将车辆全部停放在小区道路内白色停车位内,虽然物业在里面写禁停,实际上是障眼法,躲避监管,其可以又说辞——这不是物业规划停车位,是业主自己把车停在上面的。那么,请问,每月收40元管理费的而无车位的业主,把车停在那里呢?恐怕除了道路两边,也就绿地上了。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小区物业收取无停车位业务每月40元管理费钱,应当除去总计的成本,规全体业主共有。但是,小区内并未有过半数业主同意小区物业在小区内道路两侧规划停车位,如果物业说征求业主意见了,那么请拿出过半数业主同意的签字证明。希望有关部门管一管金都花园物业这种变相收费的问题,及时督促物业限期清理公共道理两侧白线停车位,避免变相侵占小区业主公共道路。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6-05-2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东蒲洼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在收到您的投诉后, 街道已督促物业公司采取妥善措施:

1.物业公司已将东侧的画线路打上地桩,现已没有车辆停放在路边。

2.物业公司已统计有车位经常不停车的业主,会将闲置车位转租给经常停车的业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政府

东蒲洼街道办事处

2016年5月25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