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翟** 提问时间:2016-05-17

标题:华远波士顿一号楼车位问题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津南区华远波士顿一号楼的业主,今天想就各种侵犯消费者权益问题,向您反映以下问题。1.购房时开发商承诺一元赠送车位,直到买完房未能给业主提供相关证明及有效证件,涉及虚假宣传;2.业主入住后,物业以停车管理费的名义强制要求一号楼业主缴费后才能使用停车位,这个费用并未在购房时严明,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3.并且停车管理费,物业单方面要求从4月8日开始缴纳使用,未通知到位后强制要求,不管什么时候缴费都按4月8日起算停车管理费用,实在是霸王条款!业主之间联合要求开发商修改协议,且态度蛮横拒绝修改侵犯了我们业主的消费者权益。针对以上问题,长城物业也拒绝协商,一直把问题推向开发商,只为收取费用而不旅行责任,。希望各位领导百忙之中给老百姓解决问题。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6-05-20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知悉,您所反映的问题建议联系建委,建委联系电话:2319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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