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6-05-15

标题:小区底商餐馆直接向小区内部排放油烟

投诉天津河北区王串场一号路明细里4号楼底商(紧挨小区大门)餐馆“川香里麻辣烫麻辣香锅”,该餐馆油烟没经过任何处理,直接通过后窗排放到小区内部,导致小区弥漫刺激性油烟,居民苦不堪言。更痛苦的是餐馆对应的23单元的2层及以上用户,在用餐时间根本不敢开窗,否则整个房间充斥刺鼻味道。最严重的是晚上8、9点,不知道商家在做什么,味道更加刺激。

夏日临近,居民晚上出门纳凉和开窗通风的需求日益强迫,为了保证整个小区的呼吸环境和居民合法权益,请求环保部门对该餐馆进行核查处理。

[附件1]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6-05-1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根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津政令第11号)第七条第五款的规定:餐饮业的噪声、油烟污染问题由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该问题建议您向辖区政府反映协调街道解决。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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