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6-05-15

标题:阳光力天,签合同不给合同本,未履行合同就要求交付违约金!

本人去年与阳光力天签订一份房屋装修的合同,当时合同条文未给我详细讲明,而且我要求拿走我那份合同时,未给我合同本,我交付了13650元押金,我打算不装修了,我想要回合同,还是受到了拒绝,需要我交付违约金,本人与装修公司未达成最终方案,工程没有开工,主材没有选定,但是力天装饰公司要求我交付6800元违约金.我希望能讨回一个公道,保护我们消费者的权益,工程未开工,合同我也没接到,合同未生效,就要我这么多钱,我希望相关部门重视阳光力天这个装修公司的种种恶行,还装修行业一片净土!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6-05-16 是否超时:

尊敬的赵**同志: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已登记并分拨至南开区市场监管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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