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宋** 提问时间:2016-05-15

标题:研究生支教团工龄问题

人社局同志:

您好,我是天津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的成员,2013年8月-2014年7月赴新疆进行志愿服务。按照西部计划及研究生支教团的政策及人社部[2009]42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们这一年志愿服务经历算作一年工龄。现在即将面临毕业,不知道这一年工龄应该如何计算?而且当时在服务地并没有给我们缴纳社保,请问该如何解决这一问题。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05-2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电话联系,西部计划相关政策请咨询共青团组织。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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