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武清黑出租车限制本人出行,现要求武清区政府赔偿及严惩当事司机!
本人于2015年9月8日在海达家乐一店出公交站乘坐一出租车后被另一出租车阻拦,阻碍本人出行,当时已报警,出警警车丰田津A0802,而后阻拦本人出行黑出租(车牌号0633)司机逃逸,民警于当日10点30分左右将本人带至武清车管所处理相关情况,车管所处理该事人员称目前武清出租车根据天津市相关条例定义为黑出租(本人有当时接待人员录音),武清区政府、客管办无治理权利,询问相关赔偿适宜该负责人已同意赔偿,目前已经过了至少9个月,投诉3次以上,武清区政府相关人员未与本人联系相关赔偿适宜,先要求明确赔偿相关费用、方式及黑出租车司机处理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