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6-05-13

标题:海棠湾小区门口(泉达路)非机动车道违法停车

海棠湾小区门口(泉达路)非机动车道违法停车!2016年5月13日19.20分拨打110报警,民警20.01分驱警车抵达现场。只在警车内用喊话器喊了“把车开走”.仅两声!车也不下、也不停车!这就是警察的“执法”!!!!!

望执法部门针对海棠湾小区门口(泉达路)非机动车道违法停车。加大执法力度!真正做到人民警察为人民。

’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6-05-1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王**网民: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回复如下:

您反映海棠湾小区门口违法停车问题,泉达路海棠湾小区门口已设置机非隔离护栏,我们将增派警力加大该道路违法停车的治理力度。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二○一六年五月一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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