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6-05-13

标题:商品房质量问题到底哪个部门给老百姓交代?

我是华润橡树湾三期业主,我买的期房于15年8月下的房,交了装修保证金开始装修,11月装修完了发现墙体出现裂缝,而且很多条,开始以为是装修问题,后来装修师傅告知这是房子本身问题,我找到物业,告诉我们过年后统一修复,现在我的房子不仅出现竖向裂缝拍摄裂缝严重,还有横向的,物业找到开放商客服,居然告诉我们这是正常的沉降裂,同楼的所有房子都没有我的裂缝严重,难道我们花钱买商品房出现这样问题就该自认倒霉吗?我还贴了壁纸,现在告诉我,壁纸可以适当赔偿,那我的房子这样是不贬值了吗?这部分责任由谁承担呢?而且现在到底是哪个部门给我检查一下房子到底是哪里的问题啊?多次给建委写信投诉,都没人回复,这就应该我们自认倒霉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6-05-16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知悉,依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您所反映的问题建议联系房管局或建委。房管局联系电话:23316187、建委联系电话:2319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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