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6-05-12

标题:万通上北新新家园55栋101室涉嫌无证无照经营餐饮服务

尊敬的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领导:

我是万通上北新新家园55号楼居民,现一楼居民开餐馆,存在严重火灾隐患,就此问题我分别在2014年和2015年进行过投诉,但贵单位只是走过场,进行了回复之后就没有下文了,如果不能解决的话本人不需要走形式的纸面回复,如果能够整改的话请直接组织整改,作为居民你们做的工作能看到,同时,你们的敷衍也能看到。

尊敬的刘**: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建议联系消防部门,谢谢。

以上是我反应的问题和政府部门的答复;我对这个答复不满意!

我现在投诉的是55栋101室涉嫌无证无照经营餐饮服务的问题,还请尽快解决!

如果此问题不归贵单位管辖,请明示!

附件1为2014年工商局回函(当时是把责任推给了食药局)

附件2为2015年监管委回函(合并成立市场监管委后)

但是目前为止没有任何进展!

[附件1]

[附件2]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6-05-13 是否超时:

尊敬的刘**同志: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已登记并分拨至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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