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万通上北新新家园55栋101室涉嫌无证无照经营餐饮服务
尊敬的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领导:
我是万通上北新新家园55号楼居民,现一楼居民开餐馆,存在严重火灾隐患,就此问题我分别在2014年和2015年进行过投诉,但贵单位只是走过场,进行了回复之后就没有下文了,如果不能解决的话本人不需要走形式的纸面回复,如果能够整改的话请直接组织整改,作为居民你们做的工作能看到,同时,你们的敷衍也能看到。
尊敬的刘**: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建议联系消防部门,谢谢。
以上是我反应的问题和政府部门的答复;我对这个答复不满意!
我现在投诉的是55栋101室涉嫌无证无照经营餐饮服务的问题,还请尽快解决!
如果此问题不归贵单位管辖,请明示!
附件1为2014年工商局回函(当时是把责任推给了食药局)
附件2为2015年监管委回函(合并成立市场监管委后)
但是目前为止没有任何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