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为什么武清下朱庄撤村建居的平改房是经济适用房(示范小城镇)?
我是一名铁路职工,工作30年,根据铁路政策我可以分配一套天津河西区的经济适用房。但单位一登我的名下已有一套经济适用房,以致不能享受铁路系统的经济适用房。我的名下已有一套经济适用房是武清下朱庄街的撤村建居的平改房,这套房是遗赠抚养得到的(我叔父的平改房)。我多次与武清下朱庄街政府交涉,下朱庄街政府开始同意撤出办房本的手续(共涉及20多户),后又说撤出比较麻烦,整个过程还得从做,涉及内容较多,不予从做。下朱庄街政府又给我开具证明:“碧溪园共分为碧溪春园、碧溪夏园、碧溪秋园、碧溪卓园、碧溪雅园。碧溪卓园5号楼3门102室属于示范小城镇还迁用房不属于经济适用房特此证明”。但我不放心又与保存该房屋电子版档案的天津市住房保障处联系,天津市住房保障处告我示范小城镇是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我为此感到无语。武清下朱庄街明明可以撤出此电子档案,但存在懒政消极怠工与老百姓玩文字游戏的活动。我们支持地方政府建设,土地、房子收回撤村建居,土地作为生产资料已为地方政府建设服务,但我无辜被享受经济适用房,但真正要享受经济适用房时却发生冲突,我感到十分无助、无解、无辜与愤怒。请求市长给与尽快解决,这关乎到我从工作到现在为止享受的唯一的福利待遇。期盼!期盼!期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