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孙** 提问时间:2016-05-10

标题:关于未“立本”和领取生育服务证的人工流产后生育津贴问题咨询

局领导,你好。我和我爱人均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近期在怀孕后的检查中未发现胎芽,被认定卵萎缩,在医生建议下做了无痛人流手术,并建修产假15天。由于怀孕时间较短,只有不到8周,且未发现胎芽,故未“立本”,未开具妊娠诊断证明,未领取生育服务证,此种情况下可否享受生育津贴,如可以享受,需提供哪些资料,如何办理?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05-1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了生育津贴的相关政策,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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