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左** 提问时间:2016-05-05

标题:关于要求拆除华厦津典商业街C区违章搭建的一封信

坐落于梅江珠江道与友谊南路交口的华厦津典商业街为天津华厦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管理的项目。2015年12月23日,涟水园商业街C区11-61#、11-63#房屋产权人杨超(思科乐高少儿活动中心),私自占用商业街C区顶楼屋面施工搭建违章建筑。我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于第一时间至施工现场要求其停止施工,并同时上报梅江街综合执法城管科。但该业主无视物业工作人员劝阻,仍然坚持继续施工。至2015年12月27日由于施工违规操作酿成火灾,建筑原材料全部烧毁,经消防官兵及时赶到控制了火情扑灭大火。该业主的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商业街全体业主利益,给商业街的消防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同时该建筑物为违章建筑,从外观上较为突兀,有碍市容观瞻,影响了城市的美观。在此过程中,我物业公司多方协调,先后多次向梅江街综合执法科、综合执法大队、市容委等相关部门反映此事,并以书面形式致函主管部门,要求依法依规拆除违建。梅江街综合执法大队虽多次至现场阻止施工、要求拆除违章建筑,但收效甚微,该违章建筑至今仍然未得到拆除,不安全隐患存在至今未能解决。

至此,我公司代表商业街全体业主的心声,恳请贵委依据相关城市市容管理条例,及市委市政府号召的“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具体要求,协调相关管理部门对涟水园商业街C区屋面违章建筑予以拆除,恢复原状,消除安全隐患,还美丽、和谐的平安社区。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6-05-0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左**”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梅江街办事处进行核查。涟水园商业街C区11-61#、11-63#思科乐高少儿活动中心搭建违章建筑,综合执法大队已责令其停工,并安排专人值守,目前该处尚未完工。综合执法大队积极与物业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2016年5月3日综合执法大队已对涟水园商业街C区11-61#、11-63#思科乐高少儿活动中心下达谈话通知单,要求相对人来综合执法大队配合调查。目前,该处违章一直未有再施工。综合执法大队正积极与相对人取得联系,来综合执法大队配合调查,并与物业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配合综合执法大队工作。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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