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房** 提问时间:2016-05-04

标题:蓟县罗庄子镇政府乱收费问题

蓟县罗庄子镇大集和洪水庄大集上有身穿综合执法衣服的青年男子若干人,打着收取垃圾处理费的幌子向所有赶大集的商户收取2--10元不等的垃圾处理费,(有收据凭证)问他们说谁给他们的权利,他们说是罗庄子镇政府,若是不交他们纠集一帮同类挡在摊位前,不让你做买卖,请问收费的都是什么人?哪条法律规定允许你们在自立的集贸市场收费?为什么说根据你占地面积收费,而不是产生垃圾多少而收?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6-05-06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知悉,因您反映的问题并非生活所需消费纠纷范畴,且本部门无法代替市政府受理投诉,故建议您拨打市政府热线12345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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