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任** 提问时间:2016-05-04

标题:经济适用房二手的购买后是否为商品房

您好,有打算买一套已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二手房,需要缴纳1%土地出让金。请问,我购买以后的房屋性质是变更为商品房呢,还是仍然是经济适用房?再卖出时还用再交土地出让金吗?还用再满5年吗?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6-05-19 是否超时:否

任**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6年5月4日

任**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购买经济适用房二手房缴纳土地出让金相关问题,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东丽区国土资源分局已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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