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家允许以自己住房设为公司注册地址,工商局也同意用自己住房注册,工商局开了证明文件,需要居委会盖章,可是东浦洼街道就是不给盖章。他们说有规定,不允许用自己的住房。请问街道人员,你们的工资是我们老百姓纳税钱吗?为什么和政府对着干,国家都允许,你们为什么不让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东蒲洼街道责成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的核实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经了解,街道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已对网友崔**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并帮助其解决公司注册地的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政府 东蒲洼街道办事处 2016年5月9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东蒲洼街道责成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的核实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经了解,街道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已对网友崔**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并帮助其解决公司注册地的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政府
东蒲洼街道办事处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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