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供热退费问题主管部门不应推诿敷衍
我于之前向贵委咨询有关供热退费问题
http://zw.enorth.com.cn/gov_open/3441976.html
当时话务员回复说让我自行与供热站联系,经按照话务员提供的电话,与集贤里供热站联系,该供热站绝口不提供热不达标如何维修,如果保证下一年合格供热,只是说供热退费要到9月1日之后才能办理,并说全市都是这么规定的,我提出刚咨询过市供热办,市里无此规定,才改口称是他们公司自己的规定,我想请问市供热办,该公司如此规定是否合理合规,如果说供热站不合格供热半年之后才给居民退费,那么居民是否也能等到供热季结束之后再视供热情况向供热站缴费呢?我在与贵委话务员沟通时已经提出,市供热办是如何履行对供热站的监管职责的?话务员当时无法给出回答,希望贵委对于居民提出的供热问题能够正视,第一,请责成集贤里供热站及时按照市里相关规定给持测温单的居民退费;第二,请调查集贤里供热站无法为居民提供达标供热的原因,并责成集贤里供热站进行整改并承诺2016-2017年度能够给居民提供达标供热,如果无法承诺,希望吊销其供热许可证并更换能够提供合格供热的供热站承包人。第三,请公开回复,市供热办是如何保障居民的权益,监管供热站为广大居民提供合格供热服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