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6-05-03

标题:社保转移

2003年起本人一直在外地缴纳社保,2015年5月本人户籍由外地迁移至天津,但社保未同户籍一起转移。2016年5月开始在天津个人缴纳社保。请问本人社保如何转移至天津?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户籍已迁移至天津却在外地缴纳的社保是否被认可?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05-1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了社会保险转移的相关政策,并为其提供了汉沽社险分中心的咨询电话67132681,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0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