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16年4月入职天津一家事业单位,事业编制,签订三年合同,大学本科,35周岁以下,档案在原单位(辽宁省),户口在老家(河北省),请问户口档案不在一个地方,可以以人才引进方式落户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网民问题比较具体,请其咨询经办部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0日
尊敬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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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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