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证明房子与自己无关,需要写现房主名字吗
本人周**现住东丽区,名下没有房子 离婚带一女儿。此前一直享受住房补贴但今年三月份离休后就不再享受了,说让重新办理。我是99年离的婚,离婚后和父母住在一起 没有自己的住房。现重新办理住房补贴,但因离婚判决书提到了两处房子需要我开证明房子与我无关。我分别开了证明,现在东丽房管局要求我写名现在的房主(期间河西房管又给我补充了一个证明,证明这套房子和我无关。)河西房管局说所有证明都不会体现出原房主的名字,因涉及到个人隐私,所以不给写,可东丽房管局再又一次补充证明该房与我无关后还是要求我写现房主的名字。现在已经一个多月了 跑了不知多少趟 但一个就得要,一个不给开。我不知天津市是否有这个规定必须体现现房主吗?现在就是现实版的证明我是我。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我们要怎样证明我是我呢?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帮助!难道办这个补贴,证明了我和这套房子没关系不重要,重要的是现房主的名字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