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戴* 提问时间:2016-04-28

标题:露天烧烤转移到小区里面经营

河东区中山门团结东里小区2号楼底商烧烤店烧烤从路边转移到小区里面。由于我市对露天烧烤的治理,从去年开始把烧烤驴子广宁路上,现在把烧烤炉子转移到底商后门,就在小区里面占道烧烤,整天烟雾弥漫,电排风扇噪音也很大,还把餐桌摆到了小区里面。下雨天还在小区搭棚子,周围还有2辆僵尸车,居民汽车都进不来,,夏天经常经营到半夜。周围居民苦不堪言,2号楼有2家烧烤店,一家名为郭记烤羊腿,另一家为广聚朋烧烤,底商后门在小区里,由于两家店挨着,僵尸车和烧烤炉子就在这两家底商后门,望有关部门予以处理,还周围居民一个健康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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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6-04-2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根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津政令第11号)第七条第五款的规定:餐饮业的噪声、油烟污染问题由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该问题建议您向辖区政府反映协调街道解决。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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