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白* 提问时间:2016-04-28

标题:关于经济补偿金的个人所得税缴纳

1,公司破产时,向员工支付个人经济补偿金时,这部分钱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公司通过银行向工资卡汇钱的时候,会出现[上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同时汇钱的情况。请问这样是否会违反法律。

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04-2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经济补偿金纳税的相关政策,网民表示感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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