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6-04-27

标题:咨询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水平评价标准

尊敬的领导,您好:

本人身为一名中学教师,今年面临高级教师参评问题,想了解《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水平评价标准》(津人社局发〔2016〕27号)与《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办法》(津人社局发〔2016〕29号)中有关高级职称评审的相关信息,望您能百忙之中提供一下。

因为此前已问过区教育局人事部门,但未果。谢谢您了。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05-0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留言已收悉,我局尽快与您电话联系,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8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为其解释相关政策,网民表示感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9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