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6-04-26

标题:请拯救32号楼居民

北岸尚城已经破败不堪,请政府主持公道。

1、现有出入门东门吧,一进门左拐处,本来有绿化,物业竟然自己铺上沙子,让车停上,强烈要求恢复绿化。

2、每天堵车,物业没办法,地下停车场也没多少人愿意停。门卫根本不起作用,好多隔壁高层住宅小区就往北岸停,请物业作出行动,避免套话。

3、北门花坛已经维修的不错了,但是我跑步的时候路过18号楼南面的花坛,依旧破败,车辆随便停。物业回复物业费只能做到这里了,我看有业主说换物业,我想实在不行,政府启动换物业程序吧。

4、物业费已经2年不交了,物业竟然把我忘了。。。。。没提醒我交物业费。哎。我也不交了。

5、北边的马路已经修好了,基础设施已经完善,但是破烂的北岸墙体,政府是不是考虑修复一下,太难看了。

6、老话重提,高层南边的马路因为物业放纵车辆经过,已经真心破烂不堪了,能不能禁止车辆经过。。。

7、前段时间看到网上投诉墙体粉刷问题,我想请求专业机构审查到底是不是存在偷工减料有人中饱私囊。真的,请求政府来看看,救救我们北岸的居民。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6-05-1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北岸尚城小区业主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房管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房管局回复如下 :

业主反映的北岸尚城外墙破损、草坪缺草、路面破损的问题都属于小区共用部位,依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物业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保修期满后,业主对专有部分负责维修、养护;业主专有部位以外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物业服务企业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负责维修、养护。”

《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应尽的义务,物业公司对业主提供对应的物业管理服务。物业公司每年都会对欠费的业主进行电话催缴、粘贴催费通知、定期入户收费等方式进行催缴,以上方式仍然未交的,物业将走司法程序进行追缴。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政府

201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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