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2014大学年毕业,2014-15留学,这期间档案存放在天津教委人才中心,16年在北京找到工作,需将档案调到北京双高人才中心。然而北京双高人才中心不对天津教委人才中心开具商调函,只对天津人才中心开具商调函,咨询天津人才中心的结果是,他们不能转档,也无法转存在天津人才中心,这样孩子的工作就没了,请问组织有办法吗?叩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了档案转移的相关规定,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9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了档案转移的相关规定,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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