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16-04-24

标题:抵押领证时间

我于4月12日在南开房管局办理了过户手续,协议号26247-023306,今天在房地产综合信息网上查询,抵押领证时间仍为无。根据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房屋他项权登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通知房屋他项权人领取房屋他项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请问我这个为什么这么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6-05-04 是否超时:否

陈**: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6年4月26日

陈**: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抵押领证时间问题,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区国土资源分局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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