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6-04-22

标题:举报车库用于违规经营

颐安西区26号楼5门车库用作经营房产中介,取名“天杭房产”。车库用作经营,本身违反《物权法》77条,而且在没有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就擅自经营,偷税、漏税。不知道工商、税务部门是否允许。请有关部门好好查一查。另外请告知一下工商、税务部门、城管执法的举报电话。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6-04-2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责成东蒲洼街市场监管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执法人员已责令该处房产中介停止经营活动,并已将处理情况电话答复予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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