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6-04-22

标题:京塘57公里测速点严重影响天津交管形象

本人是在2016年4月22日接到违反交规通知;“2016-03-05 10:09:00天津市武清区京塘公路57公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罚款200元,扣3分”!

相信政府各位领导的眼睛是雪亮的,关于57公里处的问题是骂声一片,随便网上看一下,都是骂声!这种限速管理不合理,没有标识,而且事后很长时间没有通知,大量辱骂政府道理管理的信息和帖子对政府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望相关部门引起重视!!

能够为民造福,体察民声,做人民的好领导!

望能够处理此事!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6-04-2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公安武清分局十分重视,回复如下:
京塘公路57公里移动测速点,是严格按照公安部移动测速点位要求设置的,测速标志清晰完好且测速点已向社会公告。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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