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孙** 提问时间:2016-04-21

标题:公租房申请资格的一年限定为的是什么?

我是去年12月离婚的一名居民,离婚前我的家庭成员名下无房居住在我母亲名下一个独单元,条件满足申请房补和申请公租房(有个女儿在上大学),虽然家庭收入不多(全家年收入不足8万),但我们没去做任何申请,因为长期的夫妻不和导致去年的离婚,前妻本打算申请公租房,但市政策规定要离婚满一年才可以有资格申请。

我真心希望政府能帮我尽快给她拿到申请让她快搬出我的屋子,我的母亲(因此得了轻度抑郁症)就希望她尽早搬离,我就不明白为什么离婚前够申请公租房条件,离婚后要等上一年才能有资格申请,谢谢房管局的同志,请告知!!!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6-05-09 是否超时:否

孙**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6年4月25日

孙**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申请公租房相关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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