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6-04-21

标题:关于事业单位大专类院校引进教师手续的问题

您好,我是一名律师,代理一名教师进行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其中涉及的问题是外省院校教师通过网络招聘来津入职,在津一所大专院校任教,但后续因为档案缺少转正定级手续而被要求离职。请问:1、天津市内大专类院校(事业单位)是否所有教师的聘用都必须经过市人社局审核,否则不允许签订合同,也无法发放正常待遇。2、天津市内大专类院校(事业单位)是否有权自行招聘教师不通过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自行招聘的教师是否具有编制,没有编制的话,该教师的工资待遇通过财政还是由校方自行解决。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6-05-0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教师招聘的留言已收悉,我们联系相关部门后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一、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津政发【2003】75号),聘用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文本由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统一印制。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聘用合同没有设定鉴证环节。包括教师在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聘用不经过市人社局审核。

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6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