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翟** 提问时间:2016-04-20

标题:果园新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我媳妇15年11月怀孕的,到目前为止一共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两次,而且在社区医院基本上没检查什么项目。第一去的时候往生育险卡里充值200元,第二次去的时候医生告知要去“北辰妇幼保健中心”做孕检,然后给我们开具了‘转诊单’(包括体重测评、听胎动频率、唐氏筛查、彩超、母乳喂养等,这次我们就自费了380元)。待结果出来后到社区医院拿给医生做的记录。4月20号再去社区医院检查的时候告诉我们卡里没有钱了(1100元),以后检查的项目要自费。我咨询了同样怀孕的同事,都是快要生产的时候才用完卡里的钱,为什么我们才去第二次就没钱了呢?社区医院的态度太差了!而且我想知道哪些项目是可以不做的,都不告诉我们!就是叫我们去打消费明细、自己看。所以我要投诉,希望退回我们不应该花费的项目。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6-04-20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知悉,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因此您反映的情况建议向卫生局进行咨询投诉。卫生局热线:1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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