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拆迁后续问题
本人是去年海地路棚户区拆迁居民,在拆迁办签订协议通过房屋产权调换要的是津南区田喜盛园29号楼的房子,协议上写明2016-3-15 交房,但是现在都已经超过一个多月,去拆迁办咨询房屋交付问题,张姓工作人员说 此事不归他们管,什么问题去找开发商,违约金也得去找开发商!故而又去找田喜盛园的开发商 有一位韩姓工作人员说是他们也不管,让去找镇上 ,现在的问题就是找谁谁也不管,互相踢皮球,敢问河西区 津南区政府 此事应该谁负责?总不能糊弄拆迁完毕了 河西区棚户区居民走了 津南区钱收了没人管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