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6-04-19

标题:拆迁后续问题

本人是去年海地路棚户区拆迁居民,在拆迁办签订协议通过房屋产权调换要的是津南区田喜盛园29号楼的房子,协议上写明2016-3-15 交房,但是现在都已经超过一个多月,去拆迁办咨询房屋交付问题,张姓工作人员说 此事不归他们管,什么问题去找开发商,违约金也得去找开发商!故而又去找田喜盛园的开发商 有一位韩姓工作人员说是他们也不管,让去找镇上 ,现在的问题就是找谁谁也不管,互相踢皮球,敢问河西区 津南区政府 此事应该谁负责?总不能糊弄拆迁完毕了 河西区棚户区居民走了 津南区钱收了没人管了吧?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16-04-2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进行核查。具体情况会有工作人员和您电话联系,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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