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6-04-19

标题:装修合同

15年和装修公司签了装修合同,签时装修公司说,不开工增减项不收违约金,可是我们今年想开工的时候,去他们那里做减项,他们说要交半包的10%和主材的5%违约金,我们认为不合理,就和装修公司说,我们这还没开工,装修公司也未提供除设计图纸之外的任何服务,为什么要收,而且不是不做,而是减少一些,何谈违约。装修公司说是行业规定,公司规定。那我咨询一下,是否合理,如何解决。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6-04-20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知悉,合同纠纷,建议向合同内“争议纠纷解决途径”写明的单位进行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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