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与供热站产生供热合同纠纷,多次向有关部门反应,均无解决
2014年10月26日,我在勤俭道与光荣道交口买了一套房子,交完了物业费、水费、电费、采暖费等所有费用后,拿到了房间的钥匙。2015年11月19日去红桥区中嘉花园供热站缴纳2015——2016年度采暖费时工作人员告知我没有缴纳2014——2015年度的采暖费,不给办理2015——2016年度的采暖费,并威胁说如果不补交的话,满两年就对我的房屋停止供热,态度强硬。而按买房流程,交完所有的费用后才能拿到住房的钥匙,我正是在交了所有的费用(包括采暖费)后才从物业处拿到钥匙,现在中嘉花园供热站却说我没有缴纳采暖费,这让我怎么也想不通。就此我多次向供热办等有关部门反映,而政府部门之间经常踢皮球,不给实质解决此事,导致事情一拖再拖。故在此期望红桥区政府能够拿出诚意,着手解决此事,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