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曹* 提问时间:2016-04-16

标题:露天烧烤污染环境

尊敬的环保局领导,我居住在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港韵小区,随着津溪桃园的建设,我镇的环境越来越美,但是却又很多不和谐的音符!首先就是傍晚露天烧烤污染十分严重,大小烧烤摊位几十家,烟雾弥漫。其次就是博惠院小区院内,临街大型的垃圾箱内都在烧垃圾,整个的大垃圾箱都被烧成了黑色,浓烟滚滚,气味呛人!一直无人管理!最后就是港韵小区门口自发形成了一个市场,各种摊位很多,每天都产生大量的垃圾,无人清理,垃圾遍地!希望有关部门禁止露天烧烤或者改用电烤!禁止焚烧垃圾!规范我们小区门口的市场,清理垃圾!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6-04-1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根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津政令第11号)第七条第五款的规定:餐饮业的噪声、油烟污染问题由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该问题建议您向辖区政府反映协调街道解决。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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