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杜** 提问时间:2016-04-16

标题:签订合同无效退订金问题

尊敬的领导:

我与2016年4月2日在津南区双港镇金地艺华年售楼处交了2万订金,因我不符合贷款的条件,售楼人员就让我以父母的名字买,在没有父母同意和任何售权的情况下让我代签了认购协议,并让我交了两万块钱,事后我父母不同意此购房协议,因他们没有偿债能力,当事人不同意,这个协议无效,我要房产销售公司退还我的钱,可是他们不退。肯请您们帮帮我!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6-04-18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知悉,依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您所反映的问题建议联系房管局或建委。房管局联系电话:23316187、建委联系电话:2319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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