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6年4月2日在津南区金地艺华年楼盘售楼处交了两万订金,因我不复合商贷条件,售楼人员就让我以父母名义买,在没有当事人授权情况下让我代签了协议,交了两万订金,我父母知道后不同意此购买协议,在没有当事人授权下,代签协议是无效的,我要求开发商退还我的钱,开发商不退给我,请主管部门帮帮我
杜**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6年4月19日
杜**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6年4月19日
杜**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退还订金相关问题,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已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6年4月2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退还订金相关问题,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已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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