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丁** 提问时间:2016-04-15

标题:企业产的房子不给办理过户?

您好

本人家中一套天津金山电线电缆厂的企业产房屋,位于南开区王顶堤。去年想把此房卖掉,联系了产权单位,希望能够过户或买断产权。 但企业答复说,企业自己保管的1988年原始购房发票丢失,房管局不给办理过户,也就无法进行买卖。

企业有底档可以证明我手里的房本有效,也希望我可以买断产权。但是由于一张丢失的20多年前的发票,就无法过户。请问这种情况如果处理?

给予明确答复,谢谢政府!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6-04-19 是否超时:否

丁**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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