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积分落户资格事宜
感谢贵局领导在百忙之中看到我的建议。我手里有三本国家注册的执业资格证,天津有房,在津累计缴纳社保也有5年了,自测积分落户的分数在200分之上。去年10月份更换工作,换工作期间因单位会计原因断缴一个月(单位正积极帮我补缴),可16年的新政策使我明年上半年才具备资格。那时候再办理的话,我的小孩明年上学就没法在住房的学区上学了。建议能不能把“在申请单位连续缴纳满一年”的限制调整一下,比如累计缴纳社保满5年不受限制,或者有住房不受限制,再或者总分数达到一定的程度不受限制等,给我们这些被连续缴纳满一年的政策PASS掉但实际分数较高的申请者一个机会。
诚以回复为盼
顺祝商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