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在北辰区普东街经营红桥区家洁辉物业违规经营无发票
信访同志您好!
我上周五反应普东街家洁辉物业问题,北辰区一直没有回复,在网上刊登了六天后到今天给删除了?请问为什么?期间也没有任何人和我电话联系,删除网友与政府之间的正常沟通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政民零距离此栏目此栏目关注度很高,查询码我通过邮箱也找不回来,不知何种原因?!期间也没有任何人和我电话联系!
零距离编辑同志:
投诉人:天津市北辰区普东街道普祥里社区居民
第一被投诉单位:天津市家洁辉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邢家台冰窖旁,营业执照号码120106000063362 法人代表:祁辉 负责人:杨立荣 企业联系电话13820532512 普东街社区物业承包人:王经理 电话:13002276167
第二被投诉单位:北辰区人民政府普东街道办事处物业办公室 联系电话:26300281-8046
事实理由:2014.7月北辰区普东街道办事处物业办公室(以下简称普东街物业办),按照市旧楼改造指挥部要求,要求该社区居委会与该物业公司签订管理服务协议,征收10元一月的物业卫生费,次年2015.8月开始收取汽车占地费,在普祥里田园小区中间的祥泰路口安装道闸,该物业负责人声称,必须交齐一年每月60元的占地费和10元每月的物业费和100元的道闸门禁卡押金后车辆才能进入小区停放,本人当时因为还迁房正在领钥匙装修阶段暂住在父母家车辆需要停放只打算交半年就搬走,当时物业说搬走可以退剩下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我本着街道对小区管理收费的大力支持,一次性交纳了汽车占地费660元,物业卫生费120元,门禁道闸卡押金100元,当时索要发票说暂时没有,以后可以换,只开具了一张不给填写日期和收费经手人的收据一张(见照片),春节前我搬离小区,车辆不在普祥里社区停放想退还剩余车辆占地费和门禁卡押金,但是联系不到负责人,因为临近春节只能等过完节再联系,因为物业一直不公布负责人联系方式,直至今年三月初还是找不到物业负责人,无奈之下通过普东街办事处物业办同志联系物业负责人要求退还剩余占地费,家中老人共去了物业小屋12次才见到负责人,交回了当时的收据和未使用过的门禁卡,四日后物业王经理把退还的230元钱送到家中,因为还剩下四个月要扣除优惠一个月只退还3个月费用,原来交费时收的100元押金只退还50元共计退还230元,索要发票时依然不给!
请求事项:
1.本人占用车位8个月,请依法依规给本人开具税务部门的并加盖印有企业税号的发票专用章的合法发票!
我至今交的钱没有任何凭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经查询家洁辉物业是经营性企业不是免税单位,收取汽车占地费没有经过业主同意手续,所以收费必须开具发票!
2.退还少退的门禁卡押金50元。
当时交的说是100元押金,收据也写着卡100元,这个卡一直没有使用,只是试了几次, 在普祥里和田园小区中间的祥泰路口公共道路上安装的道闸杆子门禁曾经遭到居民反对,至今一直废弃不用,退还时连同包装原封未动退回的扣了50元说是工本费的说法不成立,此卡市场价15元,复制一个才30元,交费时收的押金100元,退还时扣50元是欺诈行为,况且此卡一直都是废物摆设不能用!
综上所述,普东街家洁辉物业公司已经侵犯了业主的权益和利益,普东街物业办监管不到位,物业公司欺诈业主,收钱去向不公开,收费发票不给开,收取的汽车占地费到哪里去了?无人监管?本人要求开具所有交纳各项费用的发票,退还不应该扣除的50元卡费,如物业公司仍然不开发票,不退换扣除的50元卡费,本人将拒绝交纳2016.7月分以后的物业卫生费,并保留进一步投诉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