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生育险津贴
请问自2016年天津市定义的产假为128天,生育津贴是否应该为128天的?
目前获悉和平区社保中心在进行生育险报销过程中要求提供独生子女证才有128天的生育津贴,否则仅有98天有生育险津贴,其余30天无津贴,而国家明确规定2016年不再开取独生子女证,试问这个矛盾如何解决,2016年生育津贴如何实施?
建议出台明确的政策,利于产假及生育险津贴的实施,使百姓真正享有生育假。
请问自2016年天津市定义的产假为128天,生育津贴是否应该为128天的?
目前获悉和平区社保中心在进行生育险报销过程中要求提供独生子女证才有128天的生育津贴,否则仅有98天有生育险津贴,其余30天无津贴,而国家明确规定2016年不再开取独生子女证,试问这个矛盾如何解决,2016年生育津贴如何实施?
建议出台明确的政策,利于产假及生育险津贴的实施,使百姓真正享有生育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