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附件,贴贴告示,走走形式,开阁楼的违法行为继续大摇大摆的进行,你们什么时候处罚,什么时候移交法院? [附件1]
见附件,贴贴告示,走走形式,开阁楼的违法行为继续大摇大摆的进行,你们什么时候处罚,什么时候移交法院?
[附件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武清区房管局十分重视,回复如下:
关于您投诉的武清区金都花园业主私自打通楼板,将公共区域当作自家阁楼,侵占公共空间,破坏房屋局部结构的问题,违反了《天津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四款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并要求物业公司积极配合,妥善处理相关事宜。由于拆改业主较多,物业公司未及时上报,我局执法队员于2016年4月8日到金都花园小区张贴了《通知》,告知广大业主打通阁楼属于违法行为,阻止此问题继续扩大。我局执法队又于4月18日到金都花园小区,联合东蒲洼街道办事处、公安局对物业公司提交的违规业主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违规业主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房管局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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