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辛庄垂钓园东侧农家院,通过在市区发放小广告等方式进行售卖!据了解,该农家院以正政府开发休闲驿站为噱头,称该土地是由区政府手中购得,售价10.8万一套,享受20年产权。此买卖行为是否合法?其开发商以政府项目为噱头,是否损害政府形象?请有关部门深入调查处理?不要再被媒体曝光!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武清区国土局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科室调查处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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