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郭** 提问时间:2016-04-12

标题:办理限价房社保证明规则不统一

您好:

我的户口在蓟县,单位是事业编制,经询问市房管局和保障劳动局,我个人都符合购买天津市限价房条件,可是蓟县房管局却说不行。理由是养老保险缴纳未满一年。可是根据国家标准天津市行政事业单位从2016年3月份才开始统一缴纳养老保险,原来行政事业单位本来就不交啊,难道都不让买限价房吗。为什么我去河东房管局问就没有问题,说能办。

并且,我第一次蓟县房管局直接说办不了,第二次再问的时候跟我说系统进不去。

请有关部门及时给与答复,到底是怎么回事。

[附件1]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6-04-21 是否超时:否

郭**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6年4月13日

郭**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限价商品房问题,我局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6年4月21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