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办理限价房社保证明规则不统一
您好:
我的户口在蓟县,单位是事业编制,经询问市房管局和保障劳动局,我个人都符合购买天津市限价房条件,可是蓟县房管局却说不行。理由是养老保险缴纳未满一年。可是根据国家标准天津市行政事业单位从2016年3月份才开始统一缴纳养老保险,原来行政事业单位本来就不交啊,难道都不让买限价房吗。为什么我去河东房管局问就没有问题,说能办。
并且,我第一次蓟县房管局直接说办不了,第二次再问的时候跟我说系统进不去。
请有关部门及时给与答复,到底是怎么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