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6-04-11

标题:居民楼发生严重火灾没有相关部门过问居民无法生活

3月30日西青区和瑞园4号楼(和平区还迁房,目前还属于和平建委)凌晨1点左右发生重大火灾1-25层03和04室的50户居民厨房严重烧毁,窗户,煤气表和部分电器都已烧爆.1-25层的隔热层全部烧毁.火灾发生后没有相关部门过问,让居民继续在烧焦的散发着毒气的房间生活,截止到现在居民在没有燃气的和烧焦的室内居住了11天,仍然没有相关部民过问。期间居民自发的找过物业公司,说房子属于和平建委的还迁房,西青区不管,和平区建委在火灾转天有一人来到4号楼外面拍照,但没有尽到居民家中了解情况。从此以后再没有相关信息了。现在50户居民可以无法生活,我们希望政府不要互相扯皮,尽快解决居民生活问题。附件相片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6-04-12 是否超时:否

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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