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劳动仲裁 五险一金 税和裁员赔偿的问题,求解答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写的有点啰嗦麻烦帮我看看:
北京的一个外包公司,2012年把我们外派到天津客户公司的一个长期外协项目,最初是跟天津分公司签的合同,2014年的时候天津的分公司关了,然后项目还在,所以把我们的合同转到了北京,当时没太注意所以直接签了天津分公司的解除合同,离职理由也写的个人原因,但是当时不签这个也不行,不签的话天津这面的工作就不能继续了,所以也没多考虑想着要上班赚钱就签了。然后现在天津的这个项目结束了,公司在天津也没有别的项目(虽然各种糊弄我们骗我们忽悠我们说有项目可以安排面试什么的但是我们基本确定这面是没有业务的了),所以现在就有一个辞退赔偿的问题,公司不想赔偿,就以我们是和北京签的合同为由要我们来北京,我们家房子孩子都在天津不可能去北京,现在就是这个问题双方谈不拢。我们要求N+1的赔偿,结果公司连2个月都不愿意给。然后关于我们签的合同,公司为了避税什么的合同上写的工资就是基本的1500,其他按绩效奖金发之类的,但是我们的实际工资是比这个高的,税也是按实际工资上的,但是五险一金就是按最低上的,这个都有银行的流水或者社保单可以打印。
问题是我们如果想要走劳动仲裁解决这个事情的话我们都需要什么证明,应该从哪些方面去控告公司?应该要求哪些赔偿?我们能想到的可能的是税的方面和公司少交的五险一金,然后再希望能有的就是裁退的N+1赔偿,另外如果公司在天津给我们再找到项目这种算不算是转岗,师傅需要和员工协商达成一致才可以?比较郁闷的是14年合同转北京的时候天津的那份合同被收回去了,公司现在态度蛮横,说我们就从来没赔过N+1,我们不是国企也不是外企不可能都按照规定走什么的,自己现在挺生气的,觉得被羞辱,所以想在这里咨询一下看看能有什么解决方法和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