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河东区滨河庭苑军兴物业私设路障、对不符合停车场标准的公共用地恶意敛财的问题
尊敬的市领导: 您好!作为一个普通市民,和河东区滨河庭苑广大业主中的其中一员,想要向您反映一下滨河庭苑物业私设路障、乱收停车费借此敛财的问题,希望得到市政府的重视,能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让这个小区所有懂法和不懂法的业主都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我想反映的是,滨河庭苑这个小区,自03年建成交付以来,换了数不胜数的物业,小区刚建成,绿化面积相当大,规划的非常好,可随着一次次物业更替,小区如今已破烂不堪,原有的绿化如今都成了枯草,小区路面多处塌陷,坑洼不平,楼门前的下水道化粪井经常堵得很高,直到有居民反映才有人清理.也许是小区建立较早,开发商对于车位的规划达不到一户一车位的标准,小区路面上原始规划的用于停车的车位达不到业主的需求,因此,整个小区的停车比较拥挤,四分之三的车都没有停在应该是车位的地方,邻里之间都是互相将就. 自2015年底,这个小区的物业军兴物业在广大业主的反映下开始修补路面,业主们本以为小区的恶劣环境可以改善了,却没想到物业修路只从大门口修了一小段,而里面依然坑洼不平,从外面看倒是很光鲜,住在这里居民却苦不堪言,有些业主问物业为何只修这一小段路,物业回答收不上物业费没钱修.可是物业从不从自身找问题,你物业的配套达到标准了吗?业主们享受到应有的物业服务水准了吗?为何业主认为有物业和没物业一样,是因为物业只敛财不办事,小区配套不合格,安全存在隐患,路灯有的亮有的不亮,车辆停放占用防火通道物业也不管,此物业并没有尽到物业应尽的责任义务! 今年3月份,物业在大门口私设了电子横杆路障,在每个楼栋贴告示,要求对本小区所有车辆征收费用,逾期不缴不允许进入,如此霸王条款,令广大业主无法接受,首先,《物权法》中有明确规定,小区内的绿地道路公用设施属于业主共有,作为物业公司不具有所有权,这样的圈地设路障,并没有征求过全体业主的同意!其次,物业公司是全体业主雇佣的小区服务单位,哪个部门或个人赋予你向不属于你的用地收费?物业能否出具由公安机关审批的“停车场许可证”?按照物业管理办法,物业能否出具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许可和相关批文?再有本小区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收取的占地费应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能否出具经全体业主同意的小区公共收益分配方案?而目前,作为业主我们并没有收到过任何文字形式的征求业主同意的书面文件,又何来所有业主的签字? 最后,小区物业利用小区内部公共用地规划停车位,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小区规划总平面图、小区竣工交付使用社会评审报告及业主投票意见等手续。物业公司能向业主出示国家有关部门对该小区车位的审批规划等手续吗?可是目前,物业并没有对小区车位进行规划,连基本的划线划分车位都没有,小区主干道两侧停满了车,中间只够车辆单向行驶,甚至很多车停在干枯的绿化带上,很多占用防火通道的车物业也没有任何制止,仅仅只是大门口坐地敛财,要所有进入本小区的车上缴占地费而无任何妥善安置,如果按国家小区停车场规划标准来看,存在很大安全隐患,绝对是不合格的,这样的条件,业主为什么要交高额的车位费?我不相信政府有任何一个部门会这样不负责任地给此物业下批许可,更令所有业主唏嘘的是,小区物业有钱在大门口建电子路障,却称无钱修路,还借口设路障是为了治理私搭乱盖小院,其实小区里到目前仍有居民在新建小院,物业根本不去管理,还拿这个当幌子,私收车位费,如此治理,只顾敛财,没有任何疏导规划,不怨业主不交物业费和停车费,因为这样的物业这样的配套无法保障业主的权益! 再此,希望市政府能够重视这个事情,希望相关部门能彻查此事,让所有的业主都能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