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6-04-04

标题:投诉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

本人于2011年12月7日,在渤商所工作人员刘玉龙(手机:15288984979)的蛊惑下,在渤商所开户交易代码090202066,2011年12月19日-2015年4月24期间,开始了渤商所的交易,共计亏损16.8597万元。自己对此交易可以说一窍不通,刚开始有老师指导操作,有亏有赢,感觉是个正规的交易所,因为不懂规则,问过刘玉龙隔夜单收费的问题,说是没有多少费用并只收一天的,自己还当股票一样,亏损了就长期持有,在持有期间出现过几次不正常的现象。1、至2015年4月24日为止,延期费就收取3.84万元,2、通过老师的介绍,当时的BCK品种活跃,几次交易后自己亏损,就认为收取一天隔夜费,就等待挽回损失,后来看到很长时间都无买卖单,就继续持有,有过几次成交都只是把我的持仓吃掉后,便没有了交易,最后在15年4月24日把本人的持仓最后一次吃掉后,就再无成交记录了(本人认为这是非正常的交易现象)。通过近期有关媒体报道,得知:渤商所交易规则很多违背了国家的有关规定的,是属于违规的交易行为,1、交易机制属非法期货2、经营的品种如原油(开始老师介绍做过几次原油)等都未经有关部门批准3、电子交易为何收取本人的隔夜费(哪个部门批准的)...

渤商所的违规交易应属无效交易,因此,本人诉求,退还本人在此期间交易发生的16.8万元的亏损。

住:附件1:选择格式错误发布出去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6-04-07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知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3号《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实行监督管理。建议您依法向证监会进行咨询投诉。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