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伴今年74岁,1966年到1976年在河西区缝纫机零件四厂上班10年,当时工资30元,难以维持生活,与领导协商离开了本厂。到了1993年国家有了社保,我去厂调档案,厂里不给,说没有。一直拖到现在,我都74了,因厂里不给档案没有退休费,现身体有心脏病,生活极端困难。请求领导给予帮助,帮我解决问题。谢谢您。
尊敬的网友: 您好!就档案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为您做出解释,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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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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